自治区推出用电增量优惠政策
日前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为充分利用富余电力资源,稳住广西经济大盘,出台了《2022年广西富余电量消纳利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《方案》主要针对参与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电,对6、7月份用电增量实施优惠政策。在用户月度有增量用电的前提下,峰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.1元/千瓦时、平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.15元/千瓦时、谷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.2元/千瓦时。
日前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为充分利用富余电力资源,稳住广西经济大盘,出台了《2022年广西富余电量消纳利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《方案》主要针对参与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电,对6、7月份用电增量实施优惠政策。在用户月度有增量用电的前提下,峰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.1元/千瓦时、平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.15元/千瓦时、谷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.2元/千瓦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