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津市数字经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》正式发布实施
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、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,是引领新常态、壮大新经济、打造新功能的主要引擎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,加快推进《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1-2023年)》任务落地,做好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科学研判,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,近日,天津市网信办、统计局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共同发布了《天津市数字经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》。
《报表制度》主要依据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正式下发的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2021)》,涵盖数字经济要素基础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等重点内容,其中,数字经济要素基础主要包括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创新能力和资金保障情况;数字产业化主要包括各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情况;产业数字化主要包括数字经济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情况,力求全面、准确反映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、结构、水平和效益。
《报表制度》的出台为下一步开展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跟踪评估,用数据支撑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前提,对于引导全市数字经济健康规范发展,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,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下一步,市网信办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将做好数据统计工作,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。